时间:2022-10-31 大 中 小
环办标征函〔2022〕41号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环境管理相关名词术语,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我部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司李晓弢
电话:(010)65645273
邮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