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9 大 中 小
4月2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15件,涉及6县(市区),其中忻府区2件,原平市1件,五台县1件,代县8件,静乐县2件,保德县1件。
4月2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12件,涉及9县(市区),其中忻府区1件,定襄县1件,代县4件,繁峙县1件,宁武县1件,静乐县1件,河曲县1件,保德县1件,偏关县1件。
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我市已将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全部移交所涉县市区办理,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