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2-10-22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6月18日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并交付定金,因汽车厂家产能不足,8月26日车才到,于8月26日付余款提车,现在第二期汽车补贴开始了,在建行生活提交资料显示不是9月17号以后购车享受不了补贴,但是购车合同是在6月份,应该是在上一期补贴时间内,这一次就不能享受补贴了吗?发票必须在时间范围内才能享受补贴吗?不在时间范围内就不算消费吗? 望回复!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2-10-24 |
回复内容 |
非常感谢您对政府消费劵活动的关注,针对您反馈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按照《365体育官网app_beat365倍率_365365094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体育官网app_beat365倍率_3653650942022年第二期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365体育官网app_beat365倍率_3653650942022年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365体育官网app_beat365倍率_3653650942022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市第一期政府消费券从2022年6月10日开始,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资金,汽车补贴活动同步结束。汽车消费补贴资金1000万元于2022年7月8日使用完毕,第一期活动同步结束。目前我市开展的是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活动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2022年11月17日,在活动期限内的才可享受补贴,欢迎您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