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1号)、《关于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6号)等文件要求,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救治工作,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及早干预,全程发挥中医“治未病”主导作用,具体从加强中药协定方使用、确保中药早期介入、充实基层中医药力量、规范中医药服务提供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并附有山西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供各地各医疗机构参考。二是中西协同,全力加强重症中西医联合救治,强调要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落实中西医联合巡诊指导、中医药深度参与协同治疗。三是加强领导,全面做好中医药救治保障工作,要求要强化组织保障、优化中药储备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做好中药汤剂有序配送发放、落实中药制剂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