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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9 17:29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自然资源局
为更好服务企业办理采矿权延续以及变更工作,繁峙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规对采矿权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按照审核的实际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并上报主管部门。
一是实行到期提醒制度。采矿许可证到期前,提前3个月通知企业,并在县局门户网站业务栏目公开相关信息,提醒督促采矿权人提前按期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通知相关企业及时按要求准备采矿权延续登记资料。
二是严把准入关口。对照《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的申请条件、材料要件和“三级联办”平台申报要求,按“申请事项合规、资料要件齐备、报告内容完整、有效期合法”的原则,做好受理录入工作。严格对照要求,认真审查,使申报的事项能办、快办、一次报、一次办,杜绝增加要件、提高门槛、额外材料等不合理要求。
三是规范审查上报。县局根据矿业权管理股和相关股室正式提交的核查意见汇总后,上报局务会进行讨论后出具核查意见。审查内容包括该矿的矿业权重叠核查、出让收益、土地复垦费用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义务履行情况、基本农田核查、生态保护红线和保护地核查、违法采矿违法占地行为,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等。
(繁峙县自然资源局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