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15:50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实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全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办发[2013]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报批前程序严格征地报批审核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等有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规定,由土地管理法>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项目(繁峙县段)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事项基本信息公告,征询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及建议。
一、事项名称: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项目(繁峙县段)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范围涉及365体育官网app_beat365倍率_365365094繁峙县集义庄乡、繁城镇、下茹越乡、东山乡部分土地,面积共130.6066公顷,其中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14.786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4.8944公顷,未利用地:0.9256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浙江大厦
联系人:路才
电话:13643666735
电子邮箱:184399984@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土地征收事项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特进行此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实施该土地征收事项是否赞成。
2、该土地征收事项是否对周围环境、社会、交通、经济等造成不良影响,建议采取的措施。
3、对该土地征收事项的建议。
六、公示周期: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评估单位。欢迎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我们,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繁峙县自然资源局
202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