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对本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 在本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

  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3、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或365体育官网app_beat365倍率_365365094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365体育官网app_beat365倍率_365365094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因本局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365体育官网app_beat365倍率_365365094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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